本年1月1日起,由衛生部發布的食物安全國家標準《預包裝食物養分標簽公例》已正式實施。往后超市出售的預包裝食物上有必要有養分標簽,強迫標明能量、中心養分素含量值及其占養分素參考值(NRV)的百分比。可是,記者查詢發現,南昌許多超市里的預包裝食物上并沒有按規則標明。
1月28日,記者與工商執法人員造訪了疊山路洪客隆、群眾購物中心等大型超市。執法人員發現有些預包裝食物的外包裝上依然沒有依照新規標示5種養分成分。在群眾購物商場,查看中發現一款真空包裝電子膠帶的“心境佳”牌弋陽年糕和“冠珠”牌綠豆粉絲沒有標示任何成分,工商執法人員需求超市當即將不符合規則的食物下架。執法人員在疊山路洪客隆還發現了本年出產的“滋本佳”鮮魚仔和“胡老太”麻辣素腸沒有依照規則標示養分標簽,被予以下架處置。
“2013年可是1月1日之后出產的預包裝食物有必要有養分標簽,不然不允許出售。”東湖區工商局消保局副局長王建軍表明,近期將繼續對預包裝電子膠帶食物標簽狀況進行查看,一旦發現標示不標準或質量不合格的食物,將予以查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