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躲電子抓拍,膠帶修改車牌(圖)
發布時間:[2013-2-20] 查看次數:2715
本報96706熱線消息(通訊員 李曉斌 記者 王倩) 為了逃避電子抓拍,駕駛人故意將車牌號進行偽造變造。近日,歷下交警大隊民警就查獲多輛偽造變造號牌車輛,很多駕駛人不知道的是,該違法行為將要面臨治安拘留和罰款的嚴重處罰。
2月8日,歷下交警大隊民警在二環東路巡邏時,發現一輛小型客車有違法行為,遂上前進行檢查。結果發現該車駕駛人為逃避抓拍,故意將車牌號魯AK3××E變造成魯AK3××F,民警依法將該車扣留,并將駕駛人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處理。
無獨有偶,2月10日,歷下交警大隊民警在二環東路經濟學院門口執勤時,發現一小型客車違法。上前檢查時發現,該車駕駛人為逃避電子抓拍,故意用藍色膠帶將車牌號魯AV××2E變造為魯AV××2F,民警依法將該駕駛人帶回作進一步處理。經民警上網查詢,自該車變造號牌以來,已經給魯AV××2F原車增加了電子抓拍記錄。
對于這種行為,歷下交警大隊民警提示駕駛員不要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,否則將面臨治安拘留和罰款處罰。希望廣大市民積極舉報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,舉報電話86957620(歷下交警大隊指揮中心)。
鏈接 偽造變造車牌 可追究刑責
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決定規定:將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:“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,扣留該機動車,處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處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“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、保險標志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,扣留該機動車,處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同時,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、檢驗合格標志、保險標志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,扣留該機動車,處罰款。”
作者:李曉斌
王倩
(本文來源:大眾網-齊魯晚報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