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對不起女友,當時把她四肢用工業膠帶綁起來,只是想讓她冷靜一下,我沒想到后果會這么嚴重,走的時候,我把電視機、空調都打開了,讓她在家里等我,誰知她居然想爬窗逃跑最后發生了意外。”法庭上,林翔唏噓不已,但無論怎樣辯解、后悔莫及,女友墜樓身亡已是不可挽回的事實,林翔也為自己的行動付出了慘痛的代價。近日,桐鄉法院以不合法拘禁罪判處林翔有期徒刑十年。
一次糊涂行動,把23歲妙齡的女友送入黃泉,也毀了自己的大好前程,接下來,林翔將在在鐵窗中度過十年。
今年35歲的林翔是一個個體工商戶,在桐鄉市區開了一家手機店,腦子活絡、又能說會道的林翔把自己的生意運營得風生水起,短短幾年,不僅買了小轎車,還在市區東部地段較好的一高檔小區買了房子,可以說,事業也小有成就了。
去年10月,林翔在朋友介紹下認識了現在的女友小張。那時,小張才22歲,但有過一段短暫而不如意的婚姻,離婚后便和林翔交往了,兩人雖然相差10多歲,但小張看重林翔的成熟穩重和事業有成,兩人在一起后便同居了。
交往后不久的一天晚上,林翔發現小張一向和一個人在發短信,于是追問是不是還是和前夫在聯系,但小張矢口否認,兩人就為這事越吵越兇。平時林翔發現小張偶爾會和前夫聯系,也就裝聾作啞當不知道了,但一向忍著,今天終于爆發,林翔忍不住沖上去打了小張兩巴掌,還用保鮮膜和膠帶將小張的四肢都捆起來了。捆好后,林翔就氣呼呼地把小張扔在床上,警告她老實點。接著,就奪門而出,準備去找幾個朋友喝酒去。
誰料,林翔剛走出沒幾分鐘,就聽到一聲巨響,沖進門,發現女友人不見了,但衛生間的窗被打開了,才知道出事情了。
法院經審理后認為,林翔不合法拘禁他人,致一人死亡,其行動已構成不合法拘禁罪,林翔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就民事賠償與非害人家屬達成協議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,據此作出上述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