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館用膠帶蓋住“禁止自帶酒水”
一個月前,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餐飲行業六條“霸王條款”,并限時一個月要求企業自查自糾。昨日,工商部門對餐飲企業格式條款的使用情況進行首次執法檢查,暫未發現違規情況。部分此前曾經存在不規范格式條款的餐館已經將“本店禁止自帶酒水”等文字撕下或用白色膠帶貼住。
昨日,海淀工商分局執法人員來到金源時代購物中心五層。執法人員告訴北京晨報記者,半個月前來九頭鳥餐廳執法時,該店曾經不允許顧客自帶酒水。而昨日檢查人員再次打開該店菜單時,這句話已經被白色膠帶貼住,店內曾經張貼的“禁止自帶酒水”告示也已經被撕得只剩下一角。“上次檢查完后,我們就自己整改了。雖然顧客帶酒水讓餐廳的酒水銷售損失了10%,但是客流量增加了20%。”餐廳工作人員表示。工商執法人員昨日檢查了金源內約30家餐館,均未發現違規情況,有的餐廳在每張餐桌上貼了“本餐廳既提供免費餐具,也提供包裝好的收費餐具,消費者可自行選擇”的提示,一些本不在霸王條款中的餐館也增加了消費提示。
現場參與執法檢查的市工商局合同處于衛平表示,對于存在霸王條款的餐飲企業,執法人員將核實違法事實,區別情節輕重,依法合理地予以處理。如果餐飲企業違法情節輕微并及時糾正,未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處罰;對于多次被舉報、對其違法行為拒不糾正或對消費者權益造成嚴重侵害的餐飲企業,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,最高可處以3萬元罰款。